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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区2021年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来源:陕西扶贫空间公众号 时间:2021-07-24 作者:安康英才网 浏览量: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结合安康高新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发展及教师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省市教学能手和应往届大学生到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6名,卫生保健员2名,财务人员2名。(详见安康高新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选聘岗位及条件)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选聘应往届优秀大学生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安康高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4)具有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专业对口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6)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7)符合当年选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2.省市级教学能手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


  (2)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


  (3)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安康高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身份与年龄条件。教龄6年以上。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即1981年7月1日(含)后出生)。


  (6)市级(含)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


  (7)符合当年选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1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选聘程序


  选聘教师按照发布选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评定、体检、签订协议等环节进行。


  1.发布选聘信息。


  在官网、官微发布选聘信息。


  2.现场报名。


  从2021年7月26日起到2021年7月30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安康高新区2021年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一式1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学历验证证明(在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的验证证明,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复印件1份(A4纸),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报名地点:安康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西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人:初中段赵巧玲13379153089,小学段郭良15991320032,幼儿园段鲁邦琴18992550628。


  报名固定电话:0915-3322863。


  3.资格审查。


  (1)根据选聘条件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2)选聘岗位凡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4.笔试。


  (1)时间地点。2021年8月4日上午9:00—11:00在高新中学进行。参加考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2)方式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幼儿园段:报考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通识性知识,报考财务人员和保健医(员)岗位的不笔试;小学段:报考所有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满分100分,其中语文占40%、数学占30%、教育理论占30%。初中段: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本次全部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阶段。达到合格分数线标准而报考岗位人数大于拟选聘计划3倍的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小于3倍的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全部进入面试。


  5.面试。


  (1)时间地点:2021年8月6日,初中段在汉滨初中高新校区,小学段和幼儿园段在高新区第一小学进行面试。所有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21年8月6日早上7:10到达面试考点集中候考,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教师面试采用讲微型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微型课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讲微型课80分、答辩20分。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保健医(员)、财务人员面试采用陈述个人职业规划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计分方法同教师面试。


  6.综合评定。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成绩高低,确定拟选人员(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选人员报安康高新区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安康高新区网站公示。


  7.入职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单位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选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8.聘用。


  (1)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2)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在编在职人员由安康高新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会同管委会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应往届大学生由安康高新教育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高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聘用管理


  (一)选聘应往届大学生的教师。正式聘用后,与安康高新教育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与公办教师同等标准。


  (二)选聘省市级教学能手的教师。根据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中小学教师选聘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的通知》(安高新办发〔2019〕27号)精神,公开选聘的在编在职教师由管委会办公室发商调函,拟聘用的在职教师自行办理调动手续,纳入高新区公办教师序列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笔试、面试场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名、笔试、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査、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915-3262551




  附件:1、安康高新区2021年选聘教师报名表.docx


     2、安康高新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岗位及条件.docx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安康高新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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