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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事业单位可以与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来源:安康英才网 时间:2020-10-19 作者:安康英才网 浏览量:


问:哪些情况下事业单位可以与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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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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